产科抗磷脂综合征

产科抗磷脂综合征

磷脂抗体相关病理妊娠如何诊断
这是目前最混乱的领域,也是目前最需要改善的领域,经过这几年的临床实践和学术交流,可以肯定的是:
2006年抗磷脂综合征悉尼修订标准已经无法满足当前临床需求。
①临床范畴
目前产科抗磷脂综合征相关的原发不孕、反复种植失败、生化妊娠、反复流产2次等等不符合传统标准的这类人群中大概占比多少存在抗磷脂抗体阳性。
在妊娠并发症方面,HELLP综合征、子痫前期、妊娠高血压等等都可能存在磷脂抗体过度活化的问题。
如果以上人群检查出抗体存在阳性,干预治疗能否改善临床妊娠结局,这都是我们需要考虑的问题
所以,临床的范畴可能要比指南确定的要广,也就是把2次流产、反复种植失败、生化妊娠、原发性不孕都可能囊括在内(本段为圈姐理解)。
②实验室范畴
(1)低滴度阳性在产科也可能有诊断意义
实验室的范畴可能还要进一步的拓展,目前看已经得到公认的一个结论:
在产科磷脂综合征的患者中,抗磷脂抗体的滴度不需要特别高,也许我们看到的低滴度抗磷脂抗体阳性,在诊断中也是有重要意义的。
也就是说,如果你的抗磷脂抗体高于CUT OFF值(也就是标准值)就是有临床意义的,不一定非得需要中高滴度。
即如果你第一次测稍微高于标准值,间隔12周测依然是相差不大的结果,那么说明这个结果是有临床意义的,可以根据这个结果进行相关诊断。
(2)妊娠期可能转阴但意义不大
这并不是真正的转阴,可能和胎盘大量表达β2糖蛋白抗原,和抗体结合以后导致的抗体转阴,随着分娩结束,抗体阳性继续存在。
同时,即使外周血中抗体转阴,但致病因素还在,这样的病人仍然会导致发生病理妊娠。
所以圈姐大胆推测,即便孕期抗体转阴,但仍然不可停药,当然仅仅是圈姐根据赵教授讲座进行的合理推测。
(3)标准外的抗磷脂抗体也可能提示抗磷脂综合征
在三大抗体持续阴性,但仍然有不良产科事件的时候,我们必须要排查非标准外的抗磷脂抗体,这些标准外抗体以后将有可能纳入标准磷脂抗体范畴,不能被忽视。
综上所述,产科抗磷脂综合征是临床没有达到抗磷脂综合征分类诊断,但存在再次病理妊娠风险,且应用产科抗磷脂综合征标准治疗(低分子肝素联合小剂量阿司匹林)可以改善妊娠结局。
也就是说:
只要你存在病理妊娠(2次反复流产、反复生化、原发性不孕等等,可能不符合传统不良妊娠的次数),存在抗磷脂抗体阳性(无论滴度高低,无论是否标准抗体),都可以被诊断为产科抗磷脂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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